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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其他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智審小組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七人,由本部部長派(聘)本部或所屬機關(構)人員及部外專家、學者組成,並指派本部一人為召集人。
委員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派(聘),其中外聘之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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