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參加講習者,應攜帶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等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核對。但依第二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參加講習者,除應出具本人身分證明文件外,另應出具符合該規定之證明文件。參加網路講習者,應使用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具有身分查驗功能之憑證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