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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視覺功能障礙者按摩工作輔導及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主管機關為瞭解受領補助者對補助業務之辦理情形,得派員查核及製作書面紀錄。
前項查核,受領補助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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