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條前條之勞工申請求職交通補助金,應檢附下列文件:一、補助金領取收據。二、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申請者,除檢附前項規定文件外,並應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