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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就業服務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於求職人及雇主申請求職、求才登記,不得拒絕。
但其申請有違反法令或拒絕提供為推介就業所需之資料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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