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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本辦法施行日期,除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九十九年十二月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至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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