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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利息補貼以新臺幣二百萬元貸款額度為限,貸款人貸款期間前三年不需負擔利息,由本部全額補貼;第四年起負擔年息百分之一點五,利息差額由本部補貼,但年息低於百分之一點五時,由貸款人負擔實際全額利息。
前項利息補貼期間最長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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