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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凡二十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家庭暴力被害人,得申請創業貸款補助。
前項所定創業貸款補助,為政府辦理之微型創業鳳凰貸款、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之利息補貼(以下簡稱利息補貼)。
第一項家庭暴力被害人身分,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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