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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就業安定基金項下支應。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預算額度之調整,發給或停止本辦法之津貼,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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