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本辦法所稱之健康檢查,應包括下列項目:一、胸部X光攝影檢查肺結核。二、梅毒血清檢查。三、濃縮法腸內寄生蟲糞便檢查(含痢疾阿米巴)。四、一般體格檢查(含精神狀態)。五、漢生病檢查。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得依第二條所定人員之工作性質及香港或澳門地區疫情,增、減或變更前項健康檢查項目,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