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不列入員工總人數計算單位職務分析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審查小組應針對各單位所送綜合評量報告進行審查,並向本法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審查報告。
前項審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一、不計入員工總人數人員之各項工作內容由身心障礙者執行之可能性。
二、不計入員工總人數人員之職務由身心障礙者勝任之可行性。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