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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42條

雇主僱用第三十八條之失業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不予核發或撤銷僱用獎助之情形,準用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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