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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養成訓練及轉業訓練委任或委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為甄選訓練受託單位,主管機關得聘請學者、專家及相關單位代表審查,必要時得召開會議審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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