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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訓練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技術上與公共安全有關業別之事業機構,應僱用一定比率之技術士;其業別及比率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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