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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申請辦理第三條第五款之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依法設立之職業訓練機構或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
二、經認可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之社會福利機構或醫療機構。
三、經政府機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之機構、學校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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