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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待工期間職前訓練經費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執行機關於核定補助經費額度後,應通知得標廠商。
前項補助經費額度,以每人每小時新臺幣一百元為限。
但經執行機關審核同意者不受額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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