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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聘任職業訓練師,其資格應符合職業訓練師甄審遴聘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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