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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專業人員應遵守職業重建服務倫理守則之規定。
前項所定倫理守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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