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本準則所需經費,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或由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支應。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