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私立職業訓練機構為因應所保有之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事故,於本計畫中應建立下列機制:一、應變處理機制:控制事故對當事人之損害,並通報有關單位。二、事故調查機制: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並告知採取之因應措施。三、檢討預防機制: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