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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58條

未依規定結束測試時間而提前收卷時,應按提前之時間占測試時間之比例加分。
但經確認收卷前即已交卷者,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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