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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優先辦理職類開發與調整:一、依法令規定需僱用技術士者。
二、技術上與公共安全有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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