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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應將術科測試相關資料於測試十四日前通知報檢人。
但術科測試試題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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