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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技能競賽應採用試題規定之材料、機具、量具及相關設施。
競賽方式以實地技能操作進行。
但各職類報名人數超過競賽場地設備負荷容量時,得先行辦理筆試或技能測驗,擇優參加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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