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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49條

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或亞洲技能競賽獲得前三名及優勝之選手,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獎狀及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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