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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技能職類證書發證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經認證單位核發技能職類證書,得收取郵寄費及證書費;換補發者,亦同。
前項證書核發、換發或補發之費用數額,適用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所定技術士證證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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