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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技能職類證書發證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經認證單位應於技能職類測驗評審結束後,對測驗合格者,核發技能職類證書。
前項證書核發作業期程,由經認證單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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