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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檢查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代檢機構得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請發給實施代行檢查所必要之有關資料或前往以抄寫、複印或攝影等方式複製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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