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依本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按年由上年度勞工保險基金職業災害保險收支結餘提撥之金額,於該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暫以原編決算收支結餘數,按提撥比率先行提撥二分之一,俟決算審定後三個月內多退少補。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