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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標示設置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標示應依設置之永久性或暫時性,採固定式或移動式,並應依下列規定設置:一、大小及位置力求明顯易見,安裝穩妥。
二、材質堅固耐久,並適當處理所有尖角銳邊,以免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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