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條動力傳動裝置之轉軸,應依下列規定裝設防護物:一、離地二公尺以內之轉軸或附近有勞工工作或通行而有接觸之危險者,應有適當之圍柵、掩蓋護網或套管。二、因位置關係勞工於通行時必須跨越轉軸者,應於跨越部份裝置適當之跨橋或掩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