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條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本規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一百零八年四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之第二百七十七條之一,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