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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33條

雇主對於以船舶運輸勞工前往作業場所時,不得超載,且應備置足夠數量救生衣、救生用具或採取其他方法,以防止勞工落水遭致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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