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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20條

雇主對於從事火藥爆破作業,應指派經火藥爆破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人員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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