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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所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內容,依下列事項定之:一、事業之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
二、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維護及檢查。
三、工作安全及衛生標準。
四、教育及訓練。
五、健康指導及管理措施。
六、急救及搶救。
七、防護設備之準備、維持及使用。
八、事故通報及報告。
九、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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