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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85條

雇主應禁止非工作必要人員進入下列場所:一、正在清除浮石或其下方有土石飛落之虞之場所。
二、隧道、坑道支撐作業及支撐之補強或整修作業中,有落磐或土石崩塌之虞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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