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條雇主對於模板之吊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使用起重機或索道吊運時,應以足夠強度之鋼索、纖維索或尼龍繩索捆紮牢固,吊運前應檢查各該吊掛索具,不得有影響強度之缺陷,且所吊物件已確實掛妥於起重機之吊具。二、吊運垂直模板或將模板吊於高處時,在未設妥支撐受力處或安放妥當前,不得放鬆吊索。三、吊升模板時,其下方不得有人員進入。四、放置模板材料之地點,其下方支撐強度須事先確認結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