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條雇主對於基樁等施工設備之組配,應就下列規定逐一確認:一、構件無異狀方得組配。二、機體繫結部份無鬆弛及損傷。三、捲揚用鋼纜、環槽滑輪及滑車裝置之安裝狀況良好。四、捲揚裝置之剎車系統之性能良好。五、捲揚機安裝狀況良好。六、牽條之配置及固定狀況良好。七、基腳穩定避免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