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條套式緣盤或接頭式緣盤之直徑,應依下列計算式計算所得之值:Df≧K(D-H)+H式中,Df、D、H及K值如下:Df:固定緣盤之直徑(單位:毫米)D:研磨輪直徑(單位:毫米)H:固定緣盤之孔徑(單位:毫米)K:常數,依附表二十三規定。前項緣盤之接觸寬度,應依研磨輪直徑,不得低於附表二十四所定之值。接頭式緣盤,不得安裝於使用速度逾普通速度之研磨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