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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申報登錄產品之型式,申報者應依製造者之產品型號定之。
但產品無型號資料者,得以規格、文字或編碼組合為之。
前項型號、規格、文字或編碼,應具有顯著識別性,並由申報者於申報資訊登錄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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