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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申報登錄之資訊,有保密或限閱之必要者,得不公開;經篩選整理後之資訊,中央主管機關得提供外界查詢或運用之方式如下:一、網路查詢或下載。
二、以重製或複製方式提供。
前項之網路查詢或下載,免收查詢費用;申請重製或複製資訊,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收費標準收取規費。
但經授權於網路下載一定範圍之資訊者,得免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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