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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依前條規定所報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其內容不完備者,勞動檢查機構得限期令其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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