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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管制性化學品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依本標準收取之規費,除規費法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規定外,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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