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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51條

油輪清艙事業單位對於洗艙作業勞工應予分班,每班三人至四人,受船上清艙安全作業管理員指揮、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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