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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一、氣閘室:指對高壓室內作業之勞工於進出作業室之際,實施加、減壓之處所。
二、耐氧試驗:指對從事異常氣壓作業勞工在高壓艙以每平方公分一點八公斤(六十呎)之壓力,使其呼吸純氧三十分鐘之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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