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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42條

冷媒設備(冷凍設備中,冷媒氣體可流通之部分;以下均同。
)應經以最高使用壓力以上之壓力實施氣密試驗及以最高使用壓力一.五倍以上壓力實施之耐壓試驗或具有同等以上效力之試驗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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