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121條

以容器儲存高壓氣體之高壓氣體儲存場(不含次條規定者。
),其設置應依左列規定:一、容器以配管連接者,準用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至第五款之規定;其可流通高壓氣體之配管者,且應準用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高壓氣體設備之規定。
二、容器未以配管連接者,準用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至第五款之規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