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條雇主於從事室外升降機之升降路塔或導軌支持塔之檢修、調整、組配或拆卸等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選任作業監督人員,從事指揮作業方法、配置勞工、檢點材料、器具及監督勞工作業。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並設置警告標示。三、因強風、大雨、大雪等惡劣氣候,致作業有危險之虞時,應禁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