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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重體力勞動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重體力勞動作業時,應致力於作業方法之改善、作業頻率之減低、搬運距離之縮短、搬運物體重量之減少及適當搬運速度之調整,並儘量以機械代替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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