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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機關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績效評核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評核對象,以每二年辦理一次評核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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